各学院: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奉献青春,经受磨练,就业创业,根据《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文件)、《关于实施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通知》(团浙联〔2004〕10号)和《关于印发《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0〕4号)有关精神,并结合2010年浙江省“两项计划”招募方案,就做好今年我校招募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定岗服务的方式,招募一定数量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四川省和我省部分欠发达县(市、区)基层从事为期1至3年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 二、宣传口号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欠发达地区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招募程序 1、宣传招募(5月初至6月初) (1)学校通过各种媒介,以多种形式发布招募信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报名“西部计划”的学生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报名参加“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学生不必上网填报信息,但需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邮箱hsdqx216218@126.com。 (3)报名参加任一项计划的学生均需按要求填写书面报名表(同时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后交至学院团委,学院团委审核盖章后,于5月26日下午5点前将报名表统一交至校青协办公室(艺术中心216室)。 2、组织选拔(6月初) 校项目办根据省项目办下达的招募指标,对入选报名者进行面试。 3、分配岗位(6月初) 校项目办根据省项目办下达的服务岗位,在考核合格的报名者中分配服务岗位。 4、组织体检(6月中旬) 6月下旬,组织初步入选的学生进行集中体检。 5、审定确认(6月下旬) 6月底,公布正式入选“两项计划”的志愿者名单。 6、培训上岗 (1)7月下旬,参加由浙江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 (2)8月上旬,志愿者正式报到上岗。 四、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学院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8、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9、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五、政策支持 1、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相关政策支持 (1)生活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每月680元,另根据服务地艰苦程度依据有关标准(共分六个档次)每月发放65―950元补助。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者每月1000元,交通补贴每年1000元。 (2)保险费用。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200元。 (3)报考研究生。自2010年开始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报考公务员。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2009年起,对参加“西部计划”并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履行3年服务期限的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6)工龄认定。服务时间可计算工龄,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2、我校相关政策支持 (1)被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和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办审核确定的同学,学校将给予一定经济补助(一至两年6000元,三年8000元)。 (2)服务期满后,经全国项目办和浙江省项目办考核合格者,若报考我校研究生,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服务期满后,经全国计划办和浙江省项目办考核合格者,回省自主择业,学校将创造条件,给予推荐就业帮助。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校对此项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决定成立杭州师范大学“两项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副书记朱军担任组长,胡绍华、袁坚春、张伟波、金岳祥、马骋、沈威等6位同志担任小组成员。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校团委,沈威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这项工作,建立健全学院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到人,努力推动“两项计划”的招募机制建设,提高志愿者招募质量。 2、做好服务。为加强志愿者管理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可保留在学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报到证。同时,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服务期间满“两项计划”志愿者的就业推荐工作。 3、加强宣传。各学院要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通过报告会、印制宣传海报、学院网站、手机短信等形式,着重宣传服务基层扎根基层和自主创业的志愿者事迹,集中报道中央、省、学校出台的鼓励政策,并及时向学校反映报送工作动态。 如有不详事宜,可与学校项目办(校团委办公室下沙校区行政楼110室)联系,联系人:张昌羽,联系电话:0571-28862235;或与校青协联系,联系人:沙科斌,联系电话:13567191074 (短号502543)。
附件:
1、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2、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中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处 杭州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二○一○年五月五日
主题词: 志愿服务 两项计划 招募 通知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0年5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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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